辽宁省发改委公开征求意见,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
辽宁省发改委启动重要变革,公开探讨分时电价新机制</
7月19日,辽宁省发改委以前瞻性的姿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优化电力市场结构,实现资源更有效利用。这份公告的焦点在于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以应对新能源发电的新挑战(详情请参阅附件):
自2023年8月起,辽宁省的电价时段将分为:
尖峰电价:</17:00~19:00
峰段电价:</7:30~11:30和19:00~21:00
平段电价:</5:00~7:30, 11:30~17:00, 以及21:00~22:00
谷段电价:</22:00~次日5:00,此时段曾被视为光伏出力的黄金时段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光伏产业的蓬勃发展,一些省份,如全国已实施中午谷电的十个地区,正面临着中午光伏发电过剩的问题。数据显示,这些省份的光伏装机比例如图所示,显示出中午时段的挑战(见图)。
这种变化对光伏项目尤其显著,尤其是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如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近期发布的公告所示,因山东的电价政策变动,部分项目投资终止,由于分时电价调整导致收益不达预期(详情参见《山东:电价政策变动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
此次调整并非孤立事件,山东分布式投资企业的反馈也揭示了固定电价政策下的潜在问题。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国家政策导向促使辽宁省发改委积极征求公众意见,寻求更为平衡的电价机制。
辽宁省发改委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7月28日。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宝贵建议发送至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处,共同为能源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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